二、教材編選
國語文教材的編選,應把握語文核心素養的要求,按文本表述、文字深淺、內容性質, 有系統地編排,並顧及聆聽、口語表達、閱讀、寫作能力的結合。教材的編選應根據學習重點以及學生認知特質、情意發展,強調不同學習階段的重點差異和縱向銜接,並提供高層次認知思考能力的學習素材,讓學生習得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國語文教材編選需和其他有關學科之教材相互配合,並適切融入性別、海洋、人權、環境教育等議題,使教育成效更為彰顯,並針對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可另外編寫具差異性的教材。
教材編輯應明示編輯理念,融入有效教學策略,讓使用者了解如何透過教材達成學習目標,並提供學生自學的說明。內容及版面編排宜善用圖表輔助閱讀,以提升學習效果。教材應涵蓋記敘、抒情、說明、議論、應用等文本表述。第四及第五學習階段,白話文選以臺灣新文學作家(指日治時期中葉,臺灣新文學運動發生迄今,以白話文從事文學寫作的作家,含原住民族)之作品為主,兼及世界華文文學、翻譯作品、文學論述等,若遇與原住民族之相關作品時,應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條及第20條立法精神為之,文言文選包括文化經典中之古典文本及學習內容中所定韻文與非韻文之古典文本。
各學習階段教材編選原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至第三學習階段(國民小學教育階段)
第一至第三學習階段的教材編選應強調語文能力的統整性,以閱讀為軸心,結合聆聽、口語表達、識字、寫字,以及寫作的教學,全面強化學生語文能力的發展。教材編選注意以下原則:
1.第一至二階段教材可自行撰寫或編輯既有作品;第三階段以選文為原則,應涵括國內外重要作品,並考慮與第四階段銜接。第二、三階段古典詩文應含本土素材。
2.每冊課數不硬性規定,依照選文深淺長短,自行斟酌調整。各冊得增選3篇以上課文,以供學生自學之用。自第五冊起得編選800字至2,000字的長篇課文。
3.教材的編寫應配合閱讀理解策略的認識及運用,第一學習階段強調口語表達與識字;第二至三學習階段強調詞彙與句型的學習,段落與篇章的閱讀。第一學習階段注音符號教材的編寫,應顧及因為母語差異對於注音符號發音以及學習的影響。
4.課文學習依學習階段性發展,編配習作或學習單,以深化學習內容。
5.教材編選可考慮單元設計,各單元呈現相同文本表述或主題,便於讓學生自主學習。如以文本表述方式為單元設計原則,宜由具體到抽象,由淺而深編排,並融入適當的學習策略;如以主題為單元設計原則,應適切融入議題。
6.教師手冊應明述教學目標,標示所對應的學習重點指標,並提供適當之教學法。每課宜附有課文之深究與鑑賞,並補充寫作背景、作者生平、生難字詞之解釋,及其他相關重要資料。
(二)第四學習階段(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1.每冊課數不硬性規定,依照選文深淺長短,自行斟酌調整。各冊教材除教師指導課文之外,應增編學生自學課文至少3篇。
2.選材應包含古今散文、古典詩詞曲選(含本土素材)、現代詩選、文化經典選讀及語文基礎常識等。
3.文言文所佔之比例宜逐年增加,第七學年10%-20%、第八學年20%-30%、第九學年25%-35%。
4.教材的編寫應依據文本的學習重點,可附導讀、作者、注釋、賞析及思考問題等,以增進理解與鑑賞能力。
5.自學教材僅供學生自行閱讀。每篇教材,除正文之外,宜列出簡要的閱讀策略或學習引導。
6.教材編選可考慮單元設計,各單元呈現相同文本表述或主題,便於讓學生自主學習。如以文本表述方式為單元設計原則,宜由具體到抽象,由淺而深編排,並融入適當的學習策略;如以主題為單元設計原則,宜適切融入議題,注意議題的均衡與多元性。
7.教師手冊應明述教學目標,標示所對應的學習重點指標,並提供適當之教學法與閱讀策略。每課宜附有課文之深究與鑑賞,並補充寫作背景、作者生平、生難字詞之解釋, 及其他相關重要資料。
(三)第五學習階段(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1.必修課程
(1)每冊課數由編選者依照選文深淺長短,自行斟酌調整。除各冊教材課文之外,教師可依學生所需選文供學生自行閱讀。
(2)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應具時代、思想流派及文體之多樣性。
(3)每學年至少應選一課現代詩歌、一課古典詩歌 (6冊中含本土素材)。
(4)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須符合3年平均35%至45%。文言選文以兼顧不同時代、不同作者、不同文類為原則。附錄四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推薦選文15篇」,提供編選參考。
(5)每課內容可附題解、作者、注釋、問題討論、賞析、延伸閱讀。題解包括文類、主旨、寫作背景等。作者介紹應明確扼要,並與選文配合。注釋以詞意解釋為原則, 儘量避免引用冷僻的典故。問題討論應能引導學生深入體會文本旨趣,並提升思辨及表達能力。
(6)自行閱讀教材不須講授,僅供學生自行閱讀。每篇教材,除正文之外,僅須列出簡要的學習引導。
(7)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內容應考量教學節數、學生學習興趣與理解能力,編選能適切融入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生涯發展、人權教育等議題的合適文本。選文宜附有章旨、注釋、問題討論等。
(8)教師手冊應明述教學目標,標示所對應的學習重點指標,並提供適當之教學法。每課宜附有課文之深究與鑑賞,並補充寫作背景、作者生平、生難字詞之解釋,及其他相關重要資料。
2.選修課程
(1)語文表達與傳播應用:其內容可分為基礎與進階兩部分。基礎部分則略分為寫作練習與口頭表達,就各種文類簡介寫作相關概念,提供合宜的實例,引導各種寫作的方式並加以練習。口頭部分則針對演講、辯論、口頭簡報、口頭詢答等基本形式與實務加以練習。進階部分依學校特色發展與學生學習所需,可調整更為多元、進階的內容,包含多媒體傳播的形式發展與基本運用、腳本寫作與分鏡觀念、影音實地創作等。編選時宜注意切合現代生活所需,深化溝通、論述能力,符合未來學生人際、學習、職場、公共環境的需求,可包含創作方法、實例,並設計練習題目,務求能切合當前日常生活所需。
(2)各類文學選讀:內容應選擇切合學生身心發展及學習興趣的優秀文學作品,規劃適合高中學生閱讀、拓展人生視野之文學作品。編選時讓學生有意識地對於自己與生活環境緊密連結,並進一步關懷土地與社會。教材可兼顧不同文體文類及其發展變遷的脈絡。
(3)專題閱讀與研究:各校可斟酌實際情況,以高中領域科目範圍及內容為主軸,結合主題式學習概念。編選時宜兼顧當代議題等相關文本,教材著重培養學生基礎研究及專題領域探索的能力,可包括該主題經典篇目、閱讀及研究方法、研究資源等。
(4)國學常識:內容涵納國學之基本定義、發展與重要性,以及文字演變、經、史、子、集等相關知識。文字演變部分應著重文字之構造、演進與書法字體辨識;經、史、子、集部分應分別闡述其特色及流變,並介紹臺灣明鄭以降的漢學發展。編選時宜著重於文字之發展、傳統國學領域如經、史、子、集等之介紹,並注意各單元教材之均勻。內容應配合學生程度,力求簡明扼要,並具代表性、正確性與系統性。
相關檔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107.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