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住民族語文課程實施建議如下:
1.原住民族語文課程開始前,學校及授課教師應了解學生學習起點,選擇合適的教材,實施適性與差異化教學。
2.如學校在同一學習階段開設若干級別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綜合考量學生的文化背景、年齡、語言能力和影響學習的認知因素,並依其適切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具體內涵,進行教學轉化,使教學更符合學生的語言學習進程。
3.課程實施方式及相關配套,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教學課程的內容包括聆聽、說話、閱讀、書寫及綜合應用等能力。
(三)依循由簡入繁、由易入難、循序漸進、反覆練習的原則進行教學。
(四)應培養聆聽、說話、閱讀、書寫及綜合運用能力,設計多樣或不同類型的教學活動。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
(五)透過情境化的活動,讓學生從活動中學習並增加雙向互動的機會,並能實施戶外學習覺知自然環境與原住民族生活的關係。
(六)配合教學目標,鼓勵學生部落踏查、參與歲時祭儀與文化活動,讓學生走進部落/社區,自然沉浸在文化情境中,共同學習、做中學、促進全人成長。
(七)適切地使用視聽媒體教學並引導學生使用原住民族語文相關的數位資源。
(八)充分應用以原住民族文化為導向的內容,針對特定語言能力的培養,選擇適合的教學法(如:運用肢體反應法訓練聆聽能力等)。
(九)教師應力求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改變過去學生被動聽講的單向教學方式。
(十)學校應視需要結合部落耆老共同教學,以傳遞民族傳統知識及價值觀,且應闡揚原住民族的生態智慧,進而永續治理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
(十一)教師及學生應儘量以原住民族語文進行教學互動,營造完全或部分族語的學習氛圍,應加強教師運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符號的族語文字讀寫能力,循序漸進增加學生的語詞量,以落實族語的讀寫教育。
(十二)教師在教學前應擬訂教學計畫,並於教學後進行省思並修正調整,藉以提升教學效能與品質,協助學生結合所學,嘗試發表學習成果。
(十三)教師、學生、家長及部落耆老共同布置教室或學習環境,營造全族語共學的學習情境。
(十四)於第一學習階段先認識原住民族書寫系統的字母,再依學生的接受度,循序漸進提供原住民族文字的學習,拼音教學建議以母音為優先,建議在國民小學一年級國語文首冊教畢後施行。
(十五)教師得結合學校整體課程規劃,進行移地教學或部落/社區踏查,以深化學生與在地文化的連結,落實原住民族語文於日常生活之使用。並透過廣播、新聞、族語競賽、口傳文學、部落議題辯論與研究、族語及部落行銷、廣告文案等,學習以原住民族語文創作表達,參與部落/社會生活。
(十六)以原住民族各民族為主體的性別分工的價值,解讀各種媒體所傳遞的族群、性別刻板印象,認識本土和國際社會的性別文化差異,欣賞包容個別差異,使用性別平等的語言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