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材編選
(一)社會領域之教材編選或教科用書編寫應依據學習重點,融入核心素養的內涵,進 行適切的縱向銜接與學科間的橫向統整,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二)「學習內容」中的各主題、項目及條目,並不代表教材各冊次與各章節之名稱及順序。編選教材或編寫教科用書時,可審酌學生學習需求、生涯發展以及各群科屬性,彈性選擇學習內容的項目及條目,以形成各具特色的教材架構,惟仍應符合下列規範:
1.歷史學習內容之六大主題,主題 A 為必選,其餘五大主題可彈性選擇。
2.地理之學習內容應包括三大主題。
3.公民與社會之學習內容應包括四大主題。
(三)為落實「學習表現」,編選教材或編寫教科用書時,應將「學習表現」與相關的「學習內容」結合,設計符合整合性、脈絡性、策略性及活用性的學習教材,讓學生得以發展社會領域核心素養。
(四)教材編選或教科用書編寫應具時代性與前瞻性,考量學生生活經驗、學校群科屬 性、地方產業發展特色及社會脈動,結合相關議題並兼顧多元觀點,回應不同族 群與文化的特性,避免刻板印象、偏見、歧視與威權內容,文字敘寫不應落入單一族群或性別的觀點;同時,若干文化習俗潛藏之偏見與歧視,應加以檢視與省思。
(五)教材編選或教科用書編寫應能反映當今學界的重要研究成果,避免過多艱澀的定 義,或類型化、表淺化、零碎化與教條化的學習素材。
(六)教材編選或教科用書編寫宜兼顧學理基礎與生活實例,亦可加列「自學內容或議 題」、「討論問題」及「延伸學習資源與書目」等,以因應學生自學進修之需求。
(七)教材編選或教科用書編寫應衡量社會領域實際授課節數與學分數,並宜參考附錄 三之建議節數,注意整體學習內容分量的適切性。
(八)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各校群科屬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編教材。全年 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九)「社會探究與實作」係以探究為本質的實作課程,強調社會領域學科內容知識的整合。教師可參考附錄三所提供實例或其他課題,選擇適當教材,引導學生進行探究;其過程包括選擇議題、蒐集資料、分析、研究與發表等實作項目。相關教材之選擇或編纂應多元而有彈性,符合領域之理念與目標,並考慮學生、學校或地方特色,斟酌環境與資源等各種條件,得毋須送教科用書審定機關審定,以符合「探究與實作」的課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