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專案教師遴選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 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
- 服務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 遴選標準:
-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 具有帶領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能力。
-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 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 遴選日期:由本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 為避免教師因擔任專案教師致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任專案教師服務學年度免兼任行政及導師職務,減授課之相關經費由本署專案補助。
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